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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解读 第一章第四节

时间:2013-06-26   来源:红缨教育   作者:客服中心   点击:

  接上
  
  (二)具有基本的生活自理能力
  
  著名教育家陈鹤琴先生说过:“幼儿自己能做的,应该让他们自己去做!幼儿习惯养得不好,终身受其累。”从小培养幼儿的独立生活自理能力及卫生习惯对幼儿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独立生活的能力是完整人格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培养幼儿的自理能力,就让幼儿自己动手做自己的事情,从系鞋带、用勺子吃饭、自己穿衣服等小事做起,只有这样,幼儿的生活自理能力才能得到有效培养和提升。
  
  3~4岁幼儿的发展指标
  
  1.在帮助下能穿脱衣服或鞋袜。
  
  孩子最先学会的是一些最简单的动作,然后才开始学习较复杂的动作。3~4岁幼儿自我意识逐渐增强,也希望自己能够不依赖成人,独立地去完成某件事,但是他们仍然需要成人的帮助才能穿脱衣服和鞋袜。教师可以让幼儿玩替娃娃穿脱衣服的游戏,锻炼幼儿手指的灵活性,从而培养幼儿的自理能力。
  
  2.能将玩具和图书放回原处。
  
  2岁左右的孩子,可以使用第一个人称代词“我”,这标志着孩子独立意识的形成。
  
  ◆4~5岁幼儿的发展指标
  
  1.能自己穿脱衣服、鞋袜、扣纽扣。
  
  4~5岁的幼儿生活自理能力逐步提高,注意力集中了,集中精力从事某些活动的时间比以前延长了,因此也能够接受成人的指令,完成力所能及的事情了,并通过成功地完成这些事情,而表现出最初的责任感。4~5岁的幼儿几乎都能自己脱衣穿衣了。至于那些套头的衣服,对于4~5岁幼儿来说,有些困难,但只要大人穿给孩子看看,妈妈教教穿脱要领,孩子慢慢就会了。如果还不会自己料理,那可能是还没有掌握穿衣脱衣技巧。遇到这种情况,成人应该尽早试着让幼儿学会自己穿脱衣服、鞋袜、扣纽扣。
  
  2.能整理自己的物品。
  
  4~5岁幼儿已经能够将脱下来的衣服叠放整齐了,成人应提醒孩子脱下衣服、鞋袜不要乱扔,应养成叠放整齐的习惯,对于其他物品也应该放回原处。
  
  ◆5~6岁幼儿的发展指标
  
  1.能知道根据冷热增减衣服。
  
  5~6岁的幼儿日渐懂得:热要脱衣,冷要加衣,到室外要加衣,在室内可脱衣;运动前先脱衣,运动后要穿衣,起床要穿衣,早晚凉,要加衣。教师需要教会幼儿知道测冷热的方法:比如身上感到热,脸红了,用手触摸一下额头和脖子,如果都出汗了,就该脱衣;如果感到身上有寒意,皮肤上出现鸡皮疙瘩,甚至打喷嚏,就要及时加衣,以防受凉感冒。
  
  2.会自己系鞋带。
  
  5~6岁幼儿的小肌肉群日渐发达,尤其是手部肌肉与肌腱更是发展很快,他们的小手日渐灵活,动作日渐细腻,开始会给自己系鞋带了。这个时候,成人要适时给孩子穿需要系鞋带的鞋子,或幼儿园教师在幼儿生活区里,设置相应的材料,使孩子有更多的机会锻炼小肌肉,这样能提高其生活自理的能力。
  
  3.能按类别整理好自己的物品。
  
  5~6岁幼儿分类意识日渐增强,他们已经能够按类别整理好自己的物品,比如,他们能够将书本放到书架上,将玩具放在玩具盒里,将鞋子放在鞋架内,并努力使自己生活的空间变得有次序、更合理。
  
  (三)具备基本的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自我保护是幼儿生存、安全的重要保障,自我保护能力则是幼儿在社会中保存个体生命最基本的能力。孩子在幼儿期由于生理、心理发展尚未完善,好奇心强,好动,随心所欲,而且不知深浅,不明是非,常常趁成人不注意玩一些危险物品,做一些危险的事或到一些不安全的地方玩,从而发生事故。因此,成人有责任保护幼儿的生命安全,但也不能因为这些就限制幼儿的活动。孩子需要不断地获取经验,在生活中去不断地探索和反思,在与环境进行交互作用之后从而获得相应的信息和感受。孩子的健康与安全不能被动地等待给予,而应该主动地去获得。
  
  ◆3~4岁幼儿的发展指标
  
  1.不吃陌生人给的东西,不跟陌生人走。
  
  3~4岁的幼儿已经能够懂得一些深入浅出的道理。教师要告诉幼儿不要轻信陌生人,要经常给幼儿讲社会上既有好人也有坏人,而坏人脸上并没有“我是坏人”的字样,也没有像电影里坏人的那种形象。要教育幼儿,如果大人不在身边,有陌生人前来领你,或哄你去公园玩,或说去找你父母时,不要相信陌生人的话,不要跟陌生人走,不要吃陌生人的东西。如果遇到陌生人硬拉你走,要大声喊叫周围的叔叔阿姨。
  
  2.在提醒下能注意安全,不做危险的事。
  
  幼儿园里有很多吸引幼儿的玩具,比如:小木珠、胶粒等插塑玩具。教师要教育幼儿不要把这些玩具放在嘴里,并告诉他们由此产生的后果:这些东西会误入食道、气管而造成窒息。吃饭时,教师要教育幼儿不要边吃边说话,或边吃边笑,以防食物呛入气管。
  
  3.在公共场所走失时,能向警察或有关人员说出自己和家长的名字、电话号码等简单信息。
  
  3~4岁的幼儿已经能够记得自己和家长的名字及家庭电话号码。所以家长应告诉孩子家庭住址、家长的姓名和电话号码,并反复念叨,让其牢牢记住,做到准确无误。另外还要告诉幼儿自己家附近有什么明显的标记,有哪几路公共汽车可以到达,万一幼儿迷路,就比较容易找到自己的父母,也可以及时安全回家。
  
  4~5岁幼儿的发展指标
  
  1.知道在公共场合不远离成人的视线单独活动。
  
  4~5岁幼儿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逐渐增强。因为4~5岁幼儿对事物的理解能力逐渐增强,能够初步理解周围世界中表面的、简单的因果关系,如能够明白种花若不浇水,花就会枯死的道理;也能够预测到一些事件的后果,比如在公共场合远离成人的视线以后就可能走丢,不能单独活动。但是由于他们的意识、思维发展得仍不完善,在有人诱导的情况下,通常仍会被吸引,比如陌生人拿着一个幼儿特别感兴趣的玩具,孩子就有可能被玩具所吸引,而逐步受到坏人的诱导。
  
  2.认识常见的安全标志,能遵守安全规则。
  
  4~5岁幼儿的认知能力有了进一步发展,能够认识一些常见的安全标志,能够理解安全规则,并遵守。所以成人要教导孩子遵守交通规则。各种规则的学习,是独立性培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独立是为了能够更好地与他人相处,也能够有效地避免不必要的伤害。
  
  3.运动时能主动躲避危险。
  
  4~5岁幼儿的动作相对来说已经比较灵活,大脑的进一步发育使其能够预测到一些事件的危险后果,并能通过神经中枢指挥身体躲开潜在的危险,比如他们在运动时能够主动躲避飞来的篮球、足球等物体,从而避免了身体受到伤害。
  
  4.知道简单的求助方式。
  
  4~5岁幼儿需要知道简单的求助方式,比如遇到小朋友掉到了水里,要懂得幼小的自己不足以把他们救上来,不能自己想着去拉他们上来,而是应该积极向周围的大人求助,进而化解身边的危险。
  
  ◆5~6岁幼儿的发展指标
  
  1.未经大人允许不给陌生人开门。
  
  5~6岁幼儿已经开始有自己判断事件、人物对错的想法,所以大人要注意引导幼儿明辨是非,教会他们分辨生活中的安全与危险,并帮助他们掌握生活中最基本的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的方法,从而增强孩子的自我保护能力。成人应告诉幼儿如何建立人际交往,正确处理事件。比如,幼儿自己在家的时候或未经大人允许不能给陌生人开门;如果遇到陌生人跟踪,就应跑到人多的地方或就近的商店找大人求救,也可以找巡警帮助,或者随便找一户人家,在门口假装大声叫:  “爸、妈,我回来了。”
  
  2.能自觉遵守基本的安全规则和交通规则。
  
  5~6岁幼儿的规则意识逐步形成,他们开始学习着控制自己的行为,遵守集体的一些共同规则,例如,游戏结束了要把玩具整理好放回原处,上课发言要举手,等等。他们比较喜欢有规则的游戏,像体育游戏、棋类游戏等。对在活动中违背规则的行为,幼儿常常会“群起而攻之”。因此这一阶段的幼儿够自觉遵守基本的安全规则和交通规则,如“红灯停,绿灯行”,行人要走人行横道,走路靠右行,不在马路上玩耍、奔跑,不横穿马路等。认识交通标记,如红绿灯、人行横道线等,并且知道这些交通标记的作用和意义。
  
  3.运动时能注意安全,不给他人造成危险。
  
  5~6岁幼儿在运动和游戏时,开始有意识注意安全,不再像小时候那样喜欢拥挤推撞,从而伤害到自己或其他小朋友,他们有意识地不给他人造成危险,并进而使自己的生活学习变得更有次序。
  
  4.知道一些基本的防灾知识。
  
  5~6岁幼儿开始懂得玩火的危险性,他们应该掌握危险时的自救技能,比如发现着火,应立即离开火灾现场,并及时告诉附近的成人,还应知道要拨打110、120、119等紧急求救电话。
  
  三、幼儿生活习惯与生活能力发展与培养的教育建议
  
  幼儿正处于生理、心理快速发展的重要阶段,处于形成各种习惯的关键时期。英国教育家洛克说: “一切教育都可归结为养成幼儿的良好习惯,往往自己的幸福都归结于自己的习惯。”培根说:“习惯是幼年开始的,习惯在人的天性、情感、意志思想中起着巨大的作用。”所以,重视幼儿的良好行为习惯对孩子一生至关重要,而让幼儿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与生活能力无疑是幼儿园的重要责任,因此,幼儿园应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教师要以身作则,认真培养孩子的生活、卫生习惯
  
  教师要以身作则,做孩子的表率。一般来说,教师在要求孩子养成某种良好习惯之前,自己首先要养成这种习惯,因为教师本身的行为就是标准和规范,是一种极有效的言传身教。正如古人所言:“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言教不如身教。”这与幼儿情感具有向师性和好模仿等特点有关。所以,教师应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为孩子起表率作用。
  
  此外,教师还应加强自我心理卫生保健,提高自身的心理素养,以健全的人格影响幼儿。俄国大教育家乌申斯基曾说过:“教师的人格对于年轻的心灵来说,是任何东西都不能取代的,教师的人格是事业的一切,只有人格才能影响人格的形成与发展。教师人格的健康是维护和增进幼儿心理健康的重要保证。由于工作繁琐,幼儿教师应防止出现倦怠的情绪。
  
  (二)让孩子从小养成良好的习惯
  
  孩子的行为习惯是在日常生活中逐渐形成的。最初,孩子被动地按照家长和教师的要求去吃、睡、玩。久而久之,幼儿的这些活动逐渐稳定化,发展成一些较少变化的行为方式,这就是习惯。古人云“养习于童蒙”,意思就是好习惯要从孩提时代开始培养。据科学调查结果显示:2~3岁的孩子无论是生理还是心理方面都是接受教育的极佳期,因此这个时期的孩子求知欲望强烈,容易接受成人的引导和训练。古人云:“3岁看大,7岁看老。”成人应抓住时机培养幼儿良好的行为习惯。
  
  诸葛亮有一句名言:“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要使孩子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家长必须让孩子从点滴小事做起,要根据孩子的年龄特点,适时为孩子立好规矩。如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报道了一名5岁幼儿,生活很有条理,自己的玩具柜、小书架、抽屉等都是自己整理,小小年纪已初步养成了爱整洁、爱劳动和有条理的良好习惯。而这样良好的习惯,正是自孩子2岁开始母亲对他的影响。从2岁开始,母亲就要求他玩完玩具必须收回原处,若不收回就将玩具没收。正是由于这位母亲注意立规矩并严格要求,孩子才逐渐养成了自己的东西自己整理和爱整洁、有条理的生活习惯。
  
  (三)严格训练,反复强化孩子的基本生活能力
  
  良好行为习惯的形成都有一个长期发展的过程,即有一个把信念变成习性,把思想化为行为的过程。因此,在养成良好行为习惯之前必须要教给幼儿行为的规范的标准,使其形成一种信念,当然这还不够,还必须要求其持之以恒的实践,最终才能形成良好的习惯。例如,让孩子养成饭前便后洗手的习惯,教师与家长首先要让他知道洗手的好处以及不洗手的坏处,让其从情感上倾向于洗手,再用鼓励等方法帮助他坚持每天做,同时教师与家长要及时监督,久而久之,幼儿就会形成饭前便后洗手的良好习惯。
  
  在教育活动中,教师也要注重生活卫生教育,生活卫生教育的目的是使幼儿获得必要的卫生知识,培养幼儿良好的卫生习惯,如养成早晚刷牙,饭后漱口,饭前便后洗手,保持服装整洁等习惯,学会使用手帕,注意爱护自己的身体等。培养幼儿正确的坐姿以及阅读绘画的姿势,注重用眼卫生,能保持文具、书籍等物的清洁整齐,教育幼儿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养成按时作息,不挑食不偏食,少吃零食的好习惯。
  
  习惯是在不断重复中逐渐养成的一种比较稳定的行为倾向。因此,培养孩子良好的行为习惯绝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作为成人不能想起来就要求一下,想不起来就听之任之,要始终如一,持之以恒,日复一日地进行训练,使孩子养成良好的习惯。
  
  (四)提高幼儿自我保护意识
  
  幼儿好奇心强,喜欢冒险,常常喜欢这里看看,那里摸摸,当自己身处危险之中时,也不能清楚地预见其行为的后果,缺乏自我保护的能力。而教师应时时刻刻做一个有心人,处处留心在意,进行随机教育。对于幼儿已造成的伤害,教师可随时随地对幼儿进行教育,这样更有说服力。
  
  在日常生活中,孩子养成吃饭前、喝水前摸一摸、吹一吹的习惯,可以避免烫嘴、烫手等。吃饭时不嬉笑打闹,以避免异物冲进气管。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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