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盟园长 权威发布 联盟速递 月工作重点 大型活动 教研活动 教学主任 后勤主任 下载中心 yojo大家庭 标准平台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保健档案 » 幼儿园病儿隔离制度
幼儿园病儿隔离制度
时间:2017-03-27   来源:红缨教育   作者:客户中心   点击:

 

 

       1、幼儿园设立保健药箱,儿童及工作人员患传染病,应立即隔离治疗,所在班要彻底消毒。患者待隔离期病痊愈后经医生证明方可回班。
  2、对患者专人护理。仔细观察,按时服药。
  3、对患传染病幼儿所在班以及与传染病患者有接触的幼儿都要进行检疫、隔离、观察。检疫期间,不收新儿童,园内儿童不混班不串班,检疫期满无症状方可解除隔离。
  4、幼儿离园一个月以上,或外出返园时,应向家长询问有无传染病接触史。并要经医务人员重新检查,方可回班。未接触传染病的要观察两周、有传染病接触史的待检疫期满后方可回班。
  5、工作人员家中及幼儿家中,发现传染病时应报告园领导,采取必要措施。
  6、若在使用过程中发生中毒事故,应立即将中毒人员送往医院,并采取现场控制,通风并疏散人员。
  7、实行严格使用
  (1)严格按照消毒剂配置程序进行配置、稀释,在使用过程中做好必要的身体防护。
  (2)不得将消毒剂随意携带、私自使用。
  (3)不得在有人情况下使用消毒剂,更不得对着人进行喷洒。
  (4)不得在食堂操作间、食品储藏室使用过氧乙酸,更不得对着食品、贵重物品、金属表面进行喷洒。
  (5)严格按照消毒剂操作程序进行密封喷洒,作用30分钟后开窗通风。



 

 

标准平台 点击进入 产品中心 点击进入 学习平台 点击进入 代理专区 点击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