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是幼儿园头等重要的大事,认真做好安全工作是幼儿园义不容辞的责任。为确保我园全体幼儿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经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 幼儿园的责任和义务:
1.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及地方有关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并执行幼儿园安全及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2.幼儿园对全体教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及责任感。
3.幼儿园将安全教育列入学期计划中,各班结合幼儿特点,每月有计划地对幼儿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提高幼儿的自我保护能力。
4.幼儿园安全小组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工作,重点部位定期检查、维修,如大型玩具、室内电器插座等,发现隐患及时解决,确保幼儿安全。
5.幼儿园及各班定期在宣传栏内向家长宣传安全知识。
6.严格门卫制度和幼儿接送制度:家长凭接送卡接送幼儿,如提前离园必须填写《幼儿离园登记单》;如委托非家庭成员接幼儿,必须提前电话通知本班教师;来访、咨询者必须在门卫登记,经门卫与园领导联系准予接待后方可进园。
7.严格班车接送管理制度,班车司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定期对车辆进行维修、保养,使车况始终保持良好状态,保证幼儿乘车安全(有接送班车幼儿园)。
二、 家长的责任和义务:
1.积极配合幼儿园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幼儿的自我保护能力。
2.严格遵守幼儿接送制度:
(1)坚持凭接送卡接送幼儿。入园时保证把幼儿送到老师手中。
(2)如未带接送卡接幼儿时应主动到门卫填写“幼儿离园登记单”并请本班教师及园长签字后交给门卫。
(3)乘坐班车的幼儿家长,能够准时在接送点凭接送卡接送幼儿。
3.按时接送幼儿。非开园门时间无特殊原因家长不得入园,若提前接幼儿,请事先与办公室联系(如委托非家庭成员来接幼儿,必须提前电话告知本班教师)。
4.为幼儿带药来园,请主动填写服药单,写清姓名、药名、服用剂量、服药时间。老师根据填单内容为幼儿服药(请带原包装药品)。
5.家长接到幼儿后负责幼儿的监护工作;听到静园铃声请尽快带幼儿离园。
6.幼儿入园时,不要让幼儿带小刀、打火机等危险品,以确保幼儿安全。
7.如发现幼儿园设备设施存在安全隐患,请及时向园领导或本班反映,以便及时检修消除隐患。
8.家长接送幼儿的车辆(包括任何车辆),不得在幼儿园门口及门前左右停放,为接、送幼儿提供安全通道。
9.开车接送幼儿的家长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停车后请关好车门、车窗、勿将手包等贵重物品留在车内,以防被盗。
10.家长须为幼儿上意外保险,并在第一次交费时提交保单复印件一份(如没上意外险请在幼儿园上幼儿集体意外险)。若幼儿园为幼儿垫付医疗费,家长需配合返回理赔金。其它事宜由保险员代理。
此协议一式两份,家长、幼儿园各持一份。
幼儿家长签字: 幼儿园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温馨提示:为保护园所权益及家长利益,如多数幼儿没有办理意外伤害险,幼儿园应寻找保险公司(平安保险公司在幼儿园为幼儿办理意外伤害险50元/年)为幼儿集体办理此项保险。(“温馨提示”是提示幼儿园的,园长看完后请删掉)